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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告 | 昌乐这里疫情防控举报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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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7 09:20


通  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您好!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即日起在全区开展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工作,对积极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举报内容

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库区后没有及时到社区(村)报备的情况。


奖励标准

一经查实,奖励举报人200元。

依法管理

依法管理

经举报后纳入集中隔离的,隔离费用自理。对故意隐瞒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根据《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传播未经确认的消息,对引起群众恐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举报电话

高崖水库库区24小时办公电话 6691106


典型案例


       7月21日,扬州首例确诊病例毛某宁来到扬州,居住在邗江区念四新村的姐姐家中。到扬后,毛某宁因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于7月27日到扬州友好医院就诊时被控制。7月28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在毛某宁到扬被隔离治疗之前,其未按防控措施要求,报告南京禄口旅居史,隐瞒行程,并频繁活动于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棋牌室、农贸市场等地,致使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造成极其严重后果。

       毛某宁拒绝执行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在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其调查时,毛某宁拒绝说明来扬之后的行程,拒绝配合流行病调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五项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已被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立案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联系电话

高崖水库库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
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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