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文明交通水平,前期,县创城办下发通知,要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挥安全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出行时,规范执行“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头盔”规定,并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管好本行业领域的头盔佩戴工作。近期,县创城办、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超医院、小区、学校等进行明察暗访,对单位工作人员、小区居民、接送学生家长的头盔佩戴率进行统计,现通报如下:
爱昌乐
2021-10-20 10:55
为提高我县文明交通水平,前期,县创城办下发通知,要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挥安全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出行时,规范执行“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头盔”规定,并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管好本行业领域的头盔佩戴工作。近期,县创城办、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超医院、小区、学校等进行明察暗访,对单位工作人员、小区居民、接送学生家长的头盔佩戴率进行统计,现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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