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昌乐

官方移动发布平台

听新闻

曝光 | 营丘镇2家门店防疫不力被通报批评

爱昌乐

2022-01-18 17:07

近日

营丘镇2家门店

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现予以通报批

?

近日,营丘镇2家门店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现予以通报批评。

昌乐县和睦超市:

1.经营场所消毒、消毒记录流于形式;

2.对发热、健康码异常处置流程不熟悉(报备联系方式记不住)。

昌乐县康安医药:

1.场所消毒未标注时间;

2.进店管控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询问旅居史)。

对上述2家门店存在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予以通报批评。若整改仍不到位,责令停业整改。

近期,公安机关通报疫情防控督导检查情况

?

依法打击涉疫违法犯罪

行为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趋势,形势极为复杂严峻。为切实做好重点地区来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县公安局会同有关县直部门、镇(街、区)对我县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相关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罚。

1.2022年1月15日,在对县城某酒店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前台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未按规定及时向社区报备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昌乐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该酒店负责人给予行政罚款。

2.2022年1月15日,在对县城某宾馆检查时发现,该宾馆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未查验住宿人员健康码、行程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昌乐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依法对该宾馆负责人给予行政罚款。

3.2022年1月15日,在对鄌郚镇某养殖场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未按规定及时向社区报备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昌乐县公安局鄌郚派出所对该养殖场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下步,县疫情防控督导组将持续加大对酒店、商超、药店等重点单位督导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打开“爱昌乐”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