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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日报》报道红河镇典型做法丨山东昌乐:新型合作经营 带来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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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8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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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重大政治问题。破解村集体增收难题,让农村办事不再为钱所难,始终是各级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上的一个重大课题。

年年计划年年落空、年年想办法年年没办法,为什么村集体收入总是上不去,怎么办?

近年来,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的红河镇,围绕这个难题,充分发挥自身农业大镇的优势,通过发展新型合作经营找到了一条集体增收、群众致富的好路子。

肖家河村,是该镇围绕粮食产业蹚出“农业增效、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路子的典型。正是该村的先行先试、勇于探索,带来了全镇的层面的推广普及。

“针对村里大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留守在村的人年龄大、劳动力不足,导致土地利用低、产出效益低的现状,我们由村委对这些土地进行统一流转,统一管理。群众通过土地入股、直接流转、土地调换等方式,将土地交给村两委管理,就这样,我们先后流转了土地近300亩。为了确保稳定收益,在具体作物种植上,考虑到粮食价格稳定,受市场波动影响小,还有上级补贴,我们村两委决定发展粮食合作种植。事实证明,这一决定是对的,我们除去土地流转费、生产经营投入和给村民的分红外,还能留下近20万元,实现了集体和群众‘双增收’的目标。后期,我们还将逐步探索其他作物种植,进一步提升效益。”肖家河村党支部书记刘科元说。

要一村富,更要村村富。红河镇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组织各村主动向先进学习,积极开动脑筋,广泛争取各方面的资金资源,因村制宜推广规模化粮食合作种植模式。

“我们组织各村统一制定土地流转价格,在充分宣传的基础上,鼓励、引导农户在不改变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向村委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规模化粮食种植。具体实施过程中,由各村参照‘大村流转200亩以上,小村流转100亩以上’‘成方连片’和‘方便机械化作业’的标准,因村因地实施规模化流转,为降低单位投入、提高产出效益奠定基础。”红河镇党委副书记牛光亮说。

发展村集体经济,既要打好“小算盘”,更要心怀“国之大者”,算好“大账”,把具体工作融入到党和国家事业大棋局,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

“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过程中,我们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粮食安全。基于这一点,我们在试点村取得实际效益的基础上,通过党建引领,以‘村集体+合作社+农户’模式发展规模化粮食种植实体产业的方式,实现与党和国家决策部署的高度契合。在上级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在规模化粮食种植发展成熟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延伸产业链、拉长价值链、畅通供应链,推动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品质化和全产业链发展,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为全县农业的高质量发展激发新动能、释放新活力、增加新引擎。”红河镇党委书记肖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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