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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民警执法、无视疫情防控!李某,被山东1地警方抓获!

大众日报

2021-12-30 08:05

目前

大家最关注的应该是疫情了

疫情期间

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自觉严格遵守通告要求

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

像下面这名男子

不仅阻碍民警执法

而且无视疫情防控规定

结果,悲剧了!

12月23日
广饶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行政处罚一名阻碍执行公务违法行为人
2021年11月14日晚,在广饶经济开发区某酒店处,工作人员按照疫情防控指示要求李某(男,38岁,济南市人)出示核酸检测报告,李某不听从工作人员要求,在无核酸检测报告情况下故意损坏酒店设施,撕扯酒店工作人员。民警到达现场后,该男子阻碍民警执法。经询问,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十二日,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权威不容践踏

在此

呼吁广大群众增强法治观念

依法配合民警执法

最后

小编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法规

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法律链接

妨害公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阻碍执行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民警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
广饶公安始终对
阻碍执行职务及妨害公务
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对于挑战法律权威
侵犯民警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同时
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认真遵守
疫情防控要求
积极配合相关防控工作
共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


来源广饶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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