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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 事关疫情防控,昌乐发布重要通知

昌乐县融媒体中心

2021-12-31 22:14

近期,国内疫情出现多点散发、局部并发态势,加之元旦春节将至,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按照省委指挥部办公室《山东省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鲁指办发〔2021〕252号)和市委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2021〕40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全县“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扛牢疫情防控责任

1.绷紧疫情防控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举措,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镇(街、区)领导小组(指挥部)要保持24小时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四方责任”,随时处置突发情况。

二、加强外来人员排查

2.配强人员核查力量。各镇(街、区)、县直各部门(单位)配齐配强核查工作人员,明确专人做好本部门本系统人员核查上报工作;各社区、村、网格、小区也要明确人员核查工作直接责任人,构建起“横到边、纵到底”的人员核查体系。

3.提高人员核查效率。各镇(街、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对各渠道推送的有关信息务必立即响应,即时排查,确保24小时内完成核查,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好管控措施,确保人员情况精准核实、重点人员精准确定、管理措施精准到位,对未及时核实上报的予以全县通报。

4.强化人员自主摸排。各镇(街、区)、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提高自主摸排意识、压实自主摸排措施,第一时间掌握重点地区来昌返昌人员线索,对疫情重点地区来人漏排漏报迟报的,视情对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约谈。

5.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镇(街、区)要通过“村村响”大喇叭、小区业主群、宣传横幅、宣传栏等方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人员核查相关政策宣传,督促引导疫情重点地区来昌返昌人员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三、进口货物疫情防控

6.做好进口冷链食品防控。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力度,对不落实进口冷链食品24小时报备、不进行集中监管、不进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索证索票、不分区贮存、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等行为的单位依法依规查处。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仓储运输从业人员防控培训。

7.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防控。县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组要督促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相关企业及时报备,对不如实申报进口产品信息、不提前报备、不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进行预防性消毒、装货作业前不对空集装箱预防性消毒、不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作业起不到消毒效果、不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工具消毒、不能提供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等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依法查处。

四、严控人员聚集

8.减少聚集性活动。各镇(街、区)、县文旅等部门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各级各单位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50人以上跨区域会议开展全体参会人员和会务保障人员核酸检测,100人以上跨区域会议报市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县人社、教体等部门组织的会议和考试活动等,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会议活动防控指南(修订版)》和《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修订版)》执行。

9.控制聚餐活动。县新闻舆情组和各镇(街、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劝导居民少串门、不聚集,弘扬节约风尚,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五、严格场所管理

10.严格重点场所管理。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要严格排查外来人员,并及时推送至属地镇(街、区)。宾馆酒店、洗浴中心、单位招待所等具备留宿功能的场所,在办理省外来昌返昌人员入住时,必须认真检验其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且要拍照留存备查。商务、文旅、公安、卫健等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街、区)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违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严肃查处。县商务局、文旅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查,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各单位(场所)要认真落实法人主体责任,落实“五有”要求,即做到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要落实好员工行踪管理、健康监测等措施。

11.严格公共场所防控。医院、商场、超市、KTV、网吧、影剧院等公共场所要设置疫情防控岗,专人值守,督促工作人员和患者(顾客)规范佩戴口罩,落实测温、查码。对于老年人、儿童等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要做好人工服务引导,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纸质证明、亲友代办等替代措施通行。要加大消毒频次,进出通道要每天早中晚三次消毒,电梯、门把手、扶手、按键、卫生间等使用频次较高的设施,至少每两小时消毒一次。密闭公共场所须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在醒目位置摆放或悬挂疫情防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示牌,上岗员工必须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县卫健、商务、文旅等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12.严格村(小区)防控。村(小区)要加强重点地区返乡和节后返岗人员排查检测,做好重点地区、边境省份非重点地区、其他省份非重点地区来昌返昌人员和口岸高风险岗位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返乡、返岗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

13.强化企业疫情防控。企业要完善疫情防控机制,成立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对于省外或疫情重点地区来人、来车要第一时间报备,严格进行实名登记、体温测量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要严格职工健康管理,做好环境清洁消毒、疫情防控宣传,强化防控物资储备、应急处置等工作。工信、交通、商务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区)要加强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共同构建企业联防联控机制。

六、合理安排放假和复工复学

14.学校、企业要合理安排放假和复工复学时间,引导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师生员工或务工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医疗机构、养老福利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工作人员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

七、强化疫情监测预警

15.充分发挥医疗机构、药店“哨点”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执行退热药管理制度和相关报告、推送制度。门诊提倡预约就诊,住院患者谢绝探视,提倡以电话、微信、视频、语音等方式进行,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居民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切勿擅自用药,应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卫健、疾控部门要坚持重点行业工作人员和重点场所物品、环境定期核酸检测制度,做到“逢阳必报”“逢阳即报”。

八、加快疫苗接种

16.县卫健、疾控部门要加强疫苗接种政策宣讲,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确保应接尽接。各镇(街、区)要及时了解来昌返昌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对没有完成全程接种或需要加强免疫的人员,如符合疫苗接种条件,要积极动员、引导、督促其尽快完成接种;对60岁以上人群要加大加强针的接种宣传力度。

各镇(街、区)、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强化“两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开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和自查,及时补短板堵漏洞,确保群众健康平安的度过节日。对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而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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