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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滨州市级地方标准的公告

邹平新闻

2023-03-31 20:58

  

为全面推进品质城市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域标准化创新发展助推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滨政发〔2022〕10号),更好地发挥标准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根据《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征集2023年度滨州市地方标准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级地方标准项目领域

市级地方标准项目是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履职履责所需的技术要求。

1.经济调节领域标准,是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战略、规划、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要的技术要求,重点是政策持续性强、具有财政政策支持、建设指标和考核量化要求高的技术要求;

2.市场监管领域标准,是支撑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所需要的技术要求;

3.社会管理领域标准,是推动实现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所需要的技术要求;

4.公共服务领域标准,是支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利化实现所需要的技术要求。

5.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标准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所需要的技术要求。

二、地方标准项目申报要求

1.滨州市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2.地方标准项目实行归口管理,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本行业、本领域市级地方标准项目归口单位。负责市级地方标准的立项提出、标准编制和组织实施。

3.滨州市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均可以提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

4.地方标准应当在充分地技术研究和实践基础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5.地方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协调。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国家、行业和山东省地方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6.下列内容原则上不列入地方标准制定范围: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一般性工业产品检验检测方法标准;有机、绿色农产品标准;没有法律法规、规划、政策依据的;尚未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实践验证和应用推广的技术要求;应属于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机构职能调整的内容;行业部门内部工作、管理标准;其他不适合的情况。

三、地方标准申报程序

1.项目预研。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强化项目预研,做好项目申报前的调研分析和相关实验、验证、论证工作,明确地方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2.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向市级归口管理单位提出项目申请。申报材料包括:滨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申请书、标准草案和其它材料。标准草案应包括:标准封面、前言、范围、核心技术内容等要素,格式符合GB/T1.1-2020要求;其它材料包括:品种鉴定证书(必要时)、标准试验验证、标准预研、项目支撑材料等。

3.部门论证。滨州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将于2023年4月10日前对本部门滨州市地方标准项目进行汇总、论证后报滨州市标准化主管部门。

请有意申报滨州市级地方标准的单位和个人积极与市级归口单位联系,及时完成项目申报。

咨询电话:435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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