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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离人员擅自外出、聚集,后果很严重

2022-03-17 10:46

典型案例一

付某在居家隔离期间,多次以翻越小区围墙的方式,擅自脱离管控到小区外部就餐,再次前往A饭店就餐时被民警抓获,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典型案例二

A社区已通知周某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出门,其本人也签订了居家健康监测承诺书。其后,周某多次在非必要情况下擅自离家活动,且均未报备。被劝返时,其正准备前往水果批发市场。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件,对不按防疫管理规定居家健康监测,多次外出的周某予以行政处罚,并对其采取集中隔离措施。

集中隔离期满后,居家隔离期间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将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山东联邦律师事务所刘洋律师:

承担刑事责任。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承担行政责任。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律师提醒 

 当前属于防疫关键时期,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法治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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