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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山东这市有序恢复!

2022-04-12 09:44

滨州市关于有序恢复公交运营线路的通告


按照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要求,为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经研究决定自4月12日起,有序恢复公交线路运行,现通告如下:


一、先行恢复运行的公交线路

中心城区16条:1路、3路、5路、7路、11路、12路、16路、18路、22路、30路、101路、103路、105路、106路、107路、113路。剩余线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恢复运行。


二、中心城区剩余线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恢复运行。


三、各县市区辖区内公交根据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陆续恢复运行,城际公交根据市防疫指挥安排有序恢复。


同时提醒广大乘客乘车时应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乘车前须扫描“场所码”并向驾驶员出示“绿码”,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乘车时应尽量分散、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拥挤;扫描“场所码”结果显示异常,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乘客禁止乘车,不配合防控工作的,公安机关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提倡使用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无接触方式付费。(60周岁以上老人可刷老年卡、身份证乘车)。


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11日


滨州市关于恢复出租汽车营运的通告


按照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要求,为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市民出行需求,经研究决定,自4月12日起,恢复主城区出租汽车(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现通告如下:


一、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制定和实施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加强对驾驶员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教育。要按照《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及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要求,如属地防疫政策有特殊要求的,按属地政策抓好落实,组织落实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车辆消杀、通风等工作。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运营服务,配备必要的防护和消毒用品。


二、出租汽车驾驶员要熟悉防疫知识,每天上岗前要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上岗;加强个人清洁卫生,运营服务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身体出现异常要立即停止运营并按要求就诊,同时向所在公司报告。


三、恢复运营服务的出租汽车必须证件齐全有效;必须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载设施设备必须正常;必须启用山东疫情防控“场所码”;必须“一车一码”按规定张贴;必须“一运次一消毒”,特别是对车门把手、车窗按钮等反复使用部位要重点消毒;运营期间做好通风,避免长时间封闭运行。


同时提醒广大乘客为防止疫情传播,乘车时须佩戴口罩,并尽可能在后排乘坐,自觉扫描车辆“场所码”并向驾驶员出示绿码,拒不配合的,出租车驾驶员将不予提供服务。“一老一小”等特殊乘客群体,可由同行人员代其扫码或纸质登记。提倡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无接触方式付费。


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11日

来源: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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