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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山东这市3人被处罚!

2022-05-01 10:27

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是每一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在大家众志成城

全力以赴投身疫情防控时

仍有个别人

拒不配合防控工作

给战“疫”添乱!



烟台蓬莱公安依法履职尽责,始终保持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零容忍”,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经查处,将依法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一

张某殴打他人案


2022年4月25日,张某在蓬莱区某小区做核酸检测时未佩戴口罩,不听疫情防控人员劝阻,与防控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殴打工作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张某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徐某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案



2022年4月25日,徐某擅自进入疫情防控区域内,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对该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并威胁其人身安全;4月27日,徐某在某果蔬店偶遇该工作人员后再次威胁该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徐某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王某某寻衅滋事案


2022年4月26日,王某某在蓬莱区某小区防疫管控卡口处酒后无事生非,拦截送餐车辆,辱骂防疫工作人员,干扰正常的防疫工作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希望广大市民应积极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共同筑牢健康安全防线。

来源:蓬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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