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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条”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

清风环翠

2022-03-31 09:45


  3月27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我市已出台《威海市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市场主体“雪中送炭”,保障全市经济稳定运行。

  《措施》共含政策措施32条,主要围绕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强化重点领域扶持、鼓励企业开拓市场、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五方面作出部署。特别是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工业制造、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物流等市场主体,文件提出了助企纾困的针对性措施。

  围绕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共提出10条政策措施,包括暂停市区(包括环翠区、国家级开发区)煤炭热汽价格联动、启动疫情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承租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允许有关社保业务延期办理、减免检验检测费用、实施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允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计提部分监管资金、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给予我市商户阶段性服务费优惠、降低港口收费、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等。

  “文件中既有延续性政策,也有原创性政策,其中有些已经在疫情伊始落实实施,能切实为企业减免一部分生产成本。”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以支持性电价政策为例,截至目前,我市已为150多家企业减轻电费负担260多万元。

  围绕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提出6条政策措施,包括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持续完善相关行业和民生领域金融保险服务、加大民营小微和“三农”等领域金融支持力度、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担保增信、鼓励企业享受绿色低碳金融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贡献突出企业和相关项目发行企业债券等。

  对广大中小微企业关心的资金周转问题,提出明确兜底举措。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等行业及相关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采取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等形式,做好特殊时期融资接续。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主体还款给予适当宽限期,不纳入违约客户名单。

  围绕强化重点领域扶持,提出5条政策措施,包括支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扶持小微企业壮大规模、开展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等。

  围绕鼓励企业开拓市场,提出4条政策措施,包括支持企业开展网络零售、支持外贸企业创新模式开拓国际市场、加大出口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力度、支持外贸企业线上开展业务等。

  围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提出7条政策措施,包括为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发放创业贷款或提高贷款额度、推行水电气暖信联机及联网业务办理、允许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允许延期开(竣)工、对防疫重点用户电力实施“一户一策”供电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等。

  据悉,除已有明确规定的政策外,《措施》内政策的有效期将持续至今年12月31日。

来源:清风环翠

编辑:荣枚

审核:雅斐

签发:观达

编辑:威海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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