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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汶上县制定标准化奖励政策 推进县域标准化工作

2023-01-04 17:08

为适应新形势下标准化工作发展需要,更好的推进汶上县全域标准化工作,汶上县政府出台了《汶上县标准化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旨在提高全县标准化综合水平,激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管理办法》明确了制定的目的、依据以及奖励适用对象、资金经费来源,并界定了管理部门职责。在标准化工作运行中,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到各个标准化领域中,起到了引领提升作用。本着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的原则,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纳入适用对象。

《管理办法》规定了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随着标准化工作领域的扩展调整和当前标准化工作需要,扩大了标准化奖励范围: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市级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承担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完成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完成各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标准“领跑者”;其他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标准化成果、标准化典型案例等。

《管理办法》规定了奖励的申报条件及材料,明确了不同的标准化项目申请奖励应提交的材料明细;规定了受理时间、审核流程及不予受理情形;还规定了奖励的认定依据、审核确定等流程。

《管理办法》对奖励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及《办法》的解释部门、有效期作了具体规定。本办法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23年129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与市级文件相比,《汶上县标准化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扩大了标准化奖励范围,对市局奖励政策的必要补充。


编辑:夏华文 李彦茹 颜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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